當你遇到貨物滯留許久,協商后卻毫無效果。佳豪鑫告訴你該怎么辦
來源:未知
閱讀:142次 日期: 2020-08-13
前二天,小佳從旁人那里聽到這樣一件事:有一批貨物需要從深圳發往杭州,寄貨方便找了一家物流公司托運。過了接近半個月,收貨方突然聯系寄貨方,表示還沒收到貨物。
寄貨方聯系物流公司才得知,貨物在上海進行中轉,但是在上海的貨運站和杭州的貨運站有矛盾,所以貨物一直滯留在倉庫。物流公司表示需要補交一些倉儲費,當時寄貨方也急著把貨物找回,就補交了費用,但始終沒有解決問題。
其實這件事的矛盾點在于,物流公司再找三方運輸時,無意間撞上中轉貨運站和收貨貨運站有矛盾,導致貨物的滯留。
準確的說,貨運站的問題并不能由客戶來承擔,但是客戶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呢?
一、只找物流公司
寄貨方是在深圳和物流公司簽訂合同,委托貨物運輸。不管貨物滯留是因為什么原因,只要沒有收到貨物,那么就應該由物流公司來負責。
二、投訴
如果物流公司推辭責任,或拖延時間不去處理這個問題,可直接向相關的部門進行投訴。
三、報警處理
貨物在物流公司手上叫代為管理,如果物流公司扣貨超過七天以上的時間,將會被評定為將代為保管的他人物品非法占為己有,拒不退還。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進行報警的處理。
四、進行起訴
準備相關的資料,去物流公司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申請。因為警察可以處理貨物滯留的情況,但是滯留期間帶來的損失,只能進行起訴申請。
有些事故是突發的、不可預料的,希望大家在發生問題是能夠第一時間和物流公司協商處理,相信絕大部分的物流是很樂意將損失降到最低的。只有到萬不得已時,希望大家能夠以法律的手段進行合理的維權。佳豪鑫在這里祝大家諸事順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