貨物破損嚴重,賠付金額與實際價值不符,該怎么處理?
來源:未知
閱讀:55次 日期: 2020-08-15
劉先生是賣陶瓷盆的,那天有個林州的客戶向他購買了陶瓷盆,他便照例委托物流公司托運。但是這次卻不小心把貨號發錯了,被收貨方退了回來。當時貨物在物流公司總部時,是完整的,當貨物到達華南城分部時,卻發生了嚴重的破損情況。
“這一個浴室柜和一個陶瓷盆,總共價值1000元,物流公司卻說賠200元。”劉先生有些生氣。“他們根本沒有去計算這個貨物究竟多少錢,就隨隨便便確定了賠付的金額。”
對此,劉先生非常不滿意物流公司的處理方式,決定對他們進行投訴。
隨后有相關人員向物流公司詢問情況,物流方稱當時曾向收貨方多次核實價格,得知貨物價值200元,我們才決定以200元的價格賠付。
那么貨物在運輸途中產生的破損情況,涉及的賠償金額究竟該向收貨方確認還是發貨方確認呢?在這一個問題的追問下,最后以物流公司上門道歉,并賠付價值300元的陶瓷盆,才結束這次的協調。
對這次時間,小佳提醒你,當貨物屬于明碼標價的商品時,如果物流公司確定的賠償金額與貨物價值不一致,客戶可以進行舉證投訴。
當客戶和物流公司簽訂合同,那么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破損、丟失情況時,對于已經購買保價的貨物,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。
對于沒有購買保價的貨物,屬于明碼標價的貨物應當根據貨物的價值賠償;不屬于明碼標價的貨物,正常情況下,物流公司在合同中有一個最高賠償限額條款,一般規定為不超過運費的五倍。